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元旦部分节假日调整到寒假中,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年1月1日(周五)放假,共1天。1月2、3日(周六、周日)期末考试、上班。
二、其他安排
1.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全校师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贵州省。特殊情况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并向所属单位报备,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境外)。
2.相关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重点部位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3.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