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教学活动安排
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课,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其他放假期间的课程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自行调补课,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三、相关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