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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5条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通知》明确——

●开展“留黔行动”、“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3-6月和9-12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

●落实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加分等优惠政策,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

●办好第二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高校要根据国赛和省赛要求办好校级赛事,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统筹指导,确保参赛人数不低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15%。

●持续开展“宏志助航计划”培训,2025年全省培训任务9000人。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要求,现就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通知如下。

一、更大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发展供需适配

1.聚焦国家战略和省内重大产业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各地各高校要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省内重大产业需求为牵引,重点围绕磷煤化工、新型材料、高端装备等“六大工业基地”和资源精深加工、算力保障、新型能源等“六大产业基地”,聚焦酱香白酒、大数据信息、健康医药等“十大工业产业”,主动布局相关学科专业,提高学科专业设置对高质量发展的响应度,逐步形成与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更好促进供需适配。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

2.构建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各高校要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研走访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广泛收集行业、区域人才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变化,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3.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支持政策研究。鼓励各地各高校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省内重大产业项目、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统梳理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系列稳就业政策,研究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推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举措。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等前瞻性、实证性研究,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律,强化政策支撑,引领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4.围绕我省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拓展岗位。各地各高校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等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与相关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鼓励引导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招聘服务机构等开发岗位资源,提供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化就业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留黔行动”、“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5.精准有效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安排,持续不断开拓就业岗位。各高校要调动全员力量,用好校友资源优势,密切联系合作企业,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2024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走访或联系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鼓励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开展访市、访县、访园拓岗,建立常态化校地、校企合作机制,挖掘更多就业机会。各高校要结合毕业生就业实际需求,提升岗位利用率和访企拓岗实效性,省教育厅将加强统筹调度,建立访企拓岗质量评估体系,确保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严禁访企拓岗走形式、走过场。

6.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开展校园招聘。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拓展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鼓励联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直播带岗等专区,丰富校园招聘活动形式。支持二级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提高校园招聘活动实效。鼓励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专场招聘活动,3-6月和9-12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要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7.用足用好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教育部将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建立就业信息归集机制,推进国家、省级、高校三级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实时对接社会招聘机构岗位信息,持续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用足用好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促进本校就业网站与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岗位信息,指导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确保就业资讯、岗位信息等及时精准有效推送,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管理。

8.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孵化服务,双创导师要深入开展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帮助创业团队争取各类优惠政策。组织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各地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

三、更大力度发挥政策性岗位促就业作用

9.积极拓展基层就业新空间。我省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产业发展蕴藏巨大就业潜力,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农业科技等就业岗位。要落实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加分等优惠政策,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和高校办学特色,创新实施基层就业项目,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开发更多基层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

10.认真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力度,讲清讲透入伍优惠政策,畅通入伍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和大学生精准征兵工作。要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精准动员、精准施策,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携笔从戎,到军营成长成才。

11.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能早尽早”“能扩尽扩”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的基础上加快招录进程,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配合国资部门办好“国聘行动”,推动国有企业招聘尽早尽快完成。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确保有序开展、有效衔接,为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求职择业时间。

12.稳定科研助理岗和订单班岗位。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更大力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对二级院(系)及科研团队招聘科研助理要给予经费及政策支持。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加强校企深度融合,主动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订单班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才,深度挖掘岗位资源,精准化助力就业。原则上2025年科研助理岗和订单班岗位规模不低于2024年。

四、更大力度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13.全面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各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确保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有效的就业指导。要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推动把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给予学时学分保障。要以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修订完善课程教学标准,遴选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要聚焦社会需求、产业变化,探索面向高年级学生开设专业微课程、职业培训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要将就业指导服务与各类实习实践、校园招聘活动等统筹组织,引导大学生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

14.强化就业育人和就业观念引导。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要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按照要求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活动,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要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毕业生用好用足政策,激励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15.办好第二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高校要根据国赛和省赛要求办好校级赛事,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统筹指导,确保参赛人数不低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15%,全面提升大赛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要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功能作用,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大学生及早做好就业准备。要积极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结合企业招聘需求优化赛事安排,引入真实职场环境,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16.加快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各高校要将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就业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政策制度保障。统筹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强化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做好就业实习安全教育。持续发挥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作用,深化政校企合作,协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有组织地开展就业实习实践活动,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五、更大力度开展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帮扶

17.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要求,建立帮扶台账,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要与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确保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百分百,有就业意愿的做到就业百分百。要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为困难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服务。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接续,帮助他们及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18.持续开展“宏志助航计划”培训。组织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2025年全省培训任务9000人,各高校(基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实施细则要求,持续优化培训内容,配备优秀师资,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实效。支持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推进。鼓励各高校配套设立校级培训项目,推动“宏志助航计划”扩大培训覆盖面,帮助困难群体提升就业能力。教育部将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各基地要强化培训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六、更大力度推进就业监测和综合评价改革

19.强化就业数据进展监测工作。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提升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要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省教育厅建立省、校、系分级就业工作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我省布点监测高校要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机制,落实好教育部布点监测工作要求。

20.深入推进就业综合评价改革。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范畴,构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破除单一评价导向。坚持分类评价,突出质量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以就业评价赋能高校就业工作转型,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就业状况纳入综合评判,为教育教学评估、就业工作质量评价提供参考。各高校要精心编制就业质量年报,准确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推动形成就业与培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治理体系,发挥就业对招生、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七、更大力度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水平

21.压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充分发挥“校一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全校力量形成促就业工作合力。

22.强化就业工作条件保障。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相关规定指标,按照毕业生学费的1%安排落实就业资金,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人数500:1的比例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要加强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就业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畅通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鼓励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23.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协议、泄露隐私、“黑职介”“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要及时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

24.开展就业工作督查检查。教育部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重大教育决策、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考核等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同步加强对二级院(系)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

25.做好就业工作总结宣传。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相关活动,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力宣传地方、用人单位和高校全力拓资源、优指导、强帮扶、促就业的举措和成效。持续开展就业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有关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教育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9日

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汇聚广大师生员工的智慧,畅通沟通渠道,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学校专门设立了”院长信箱”。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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