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01/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02/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03/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0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05/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06/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07/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二、专项附加税申报指南
情况一: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4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点击【一键带入】,点击【确定】,点击【一键确认】,即完成信息确认。
情况二: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
若需要修改、删除以前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页面进行【修改】或【删除】。
情况三: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若是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进行填写即可。
温馨提示: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资料来源:中国税务报。